氣體報警器發(fā)出報警信號后如何防止事故發(fā)生?
可燃氣體報警器通常設有兩個報警點,通常情況來說,“10%LEL"為一級報警,“25%LEL"為二級報警。這里的“10%LEL"和“25%LEL"代表可燃氣體在空氣中遇明火種爆炸的最高濃度,稱為爆炸上限—簡稱“UEL"。爆炸下限LEL是可燃氣體報警器和可燃氣體檢測儀的一個重要指標。

舉個例子,比如甲烷的爆炸下限為“5%"體積比(即空氣中的甲烷的體積含量達到5%時達到爆炸下限),把這個“5%"體積比,一百等分,讓“5%"體積比對應“100%LEL",也就是說,當檢測儀數值到達“100%LEL"報警點時,相當于此時甲烷的含量為“5%"體積比。當可燃氣體檢測儀數值到達“25%LEL"報警點時,相當于此時甲烷的含量為“1.25%"體積比。
所以可燃氣體報警器報警,是在離真正可能出現危險的爆炸下限還有很大一段差距時進行報警,這樣才會起到報警提示的作用。而我們能做的就是,在收到報警信號后,第一時間采取相應的措施,比如開啟排氣扇或是切斷一些閥門或者開啟噴淋系統(tǒng)等,爆炸的危險就不會出現。